| 首页 | 行业资讯 | 美体企业 | 品牌展示 | 商业机会 | 产品展示 | 化妆品终端 | 创业超市 | 美体会所 | 美体学院 |
| 市场行情 |企业报道 |人物专访 |市场透视 |国际动态 |国内要闻 |政策法规 |产品新闻 |化妆品 |美体健身 |美容美发 |原料/OEM |暴光台 |
| 首页 | 行业资讯 | 美体企业 | 品牌展示 | 商业机会 | 产品展示 | 化妆品终端 | 创业超市 | 美体会所 | 美体学院 |
| 市场行情 |企业报道 |人物专访 |市场透视 |国际动态 |国内要闻 |政策法规 |产品新闻 |化妆品 |美体健身 |美容美发 |原料/OEM |暴光台 |
| 高丝Kose | 雅诗兰黛 | The Face Shop | 芳草集 | 美体小铺 |
| 安奈竹碳一洗白 | 魔力秀腿鞋 | 大长今美白家族 | 魔力挺内衣 | 化妆品招商 |
北京消息饮料酒、化妆品等4类商品的包装层数不得超过三层,包装成本总和不应超过售价的12%。国家标准委昨日发布了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简称《要求》)的征求意见稿,拟出台上述标准规定。
记者了解到,《要求》由国家标准委提出,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包装联合会等单位起草,适用于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食品和化妆品。标准规定了食品和化妆品包装的基本要求、限量要求和限量指标计算方法。
标准拟强制规定,饮料酒、糕点、茶叶、化妆品这4类商品的包装层数必须不超过三层,粮食的包装层数必须不超过两层。
在“包装空隙率”指标上,要求饮料酒、糕点的包装空隙必须不超出商品体积的55%,化妆品不超出50%,茶叶不超出25%,粮食不超出10%。不属于饮料酒、糕点、茶叶、粮食的其他食品包装空隙率应不大于45%,包装层数应不多于三层。以上均属强制性条款。
此外,标准拟规定,除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的总和不宜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12%。标准还规定了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比率的计算方法。其中,包装成本规定为第一层到第N层所有包装成本的总和。
| 信息来源:东方今报 | 【收藏此页】【打印】【关闭】 |
| 最新新闻 |
| 免责声明:中国美体网对本网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中国美体网,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