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各样的“卡”本想给消费者生活带来方便,可不诚信业户的不诚信经营行为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麻烦。记者3月8日从济南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了解到,今年以来,关于“卡”的消费申诉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9.5%。
美容卡明欺人
为吸引消费者,美容院纷纷推出贵宾卡等不同种类的消费卡,但某些美容院却在卡上做起文章,如美容质量不合格,但拒绝给消费者退卡内剩余的费用。此外,少数美容院悄无声息地“迁址、撤销”,使得消费者办理的美容卡无法继续使用而引发的投诉也不在少数。由于消费者办理美容卡时多不索取发票,而且有些美容卡上连“章”也没有,维权难度很大。
年初,李小姐在槐荫的一家美容院办理了一张价值300元的美容卡,消费几次后,由于工作繁忙一直没有去接受服务,可当她昨天再次到这家美容院时,却被告知:美容院已经变更了法人,原来的美容卡已经作废无法使用。李小姐认为,虽然美容院的法人已经变了,但是美容院还在,所以卡必须继续使用。可美容院却提出:这张美容卡既没有公章又没有公司名称,只有一个负责人的签字,所以这张卡没有法律效力,拒绝让李小姐继续使用。
服务卡不服务
为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很多公司以优惠销售服务卡的形式来进行促消,如家政的服务卡、汽车的维修卡等等,但是部分营业单位服务不到位,使原本想方便的消费者麻烦不断。
前年年初购买新车的姜先生在一家汽车美容中心购买了一张价值1000元的服务卡。该美容中心当时承诺:凭着这张服务卡,如果姜先生的汽车出现故障,无论何时何地,半个小时之内他们都可以上门服务。今年2月28日晚,姜先生的汽车在二环东路突然熄火,于是其与该中心联系请求帮助,可等了近2个小时服务人员也没有抵达现场,无奈之下,姜先生只得和朋友联系帮他将汽车拉回家。
充值卡“大缩水”
各种各样的电话卡、充值卡或上网卡因其快捷、方便、时尚等特点,受到消费者欢迎。然而有的不法商贩却在“卡”上玩起了“猫腻”:一是零售的卡有面值无金额;二是批量销售的卡中夹杂空卡;三是将已经使用的卡冒充新卡销售。
某高校一年级的韩刚,今年开学后在校门口的一个小摊上购买了一张面值100元的上网卡,可上网时却发现这张上网卡上只有不足30元的费用。小韩马上找到小摊贩,该摊贩却不承认这张卡是旧的,坚持认为是消费者已经将卡消费了来诬陷他的。
手机卡虚假宣传
有些经营者在手机卡销售中也打起了“歪主意”,让消费者上当。
来济南打工的赵先生,在一家个体商店里买了一张手机卡。当时,营业人员说:“此卡无月租,接听免费,打长途每分钟0.3元。”如此诱人的条件当然不能放过,赵先生便毫不犹豫地掏钱买了手机卡。但真正使用起来才发现,商家隐瞒了很多收费项目,尤其是对于每月最低23元的月租费只字未提。(济南时报/记者 刘研波 通讯员 李倩 李雪飞)
12315提醒:当心商家六种“诱饵”
记者从济南市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了解到,今年以来,关于消费卡的投诉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9.5%,被投诉的消费卡涉及美容卡、家政服务卡、汽车维护卡、手机卡、上网卡等各种各样的卡。根据所受理的投诉情况,12315提醒消费者,当心商家的六种“诱饵”。
陷阱一:以极优惠的条件吸引消费者购买消费卡后,以营业场所变更、撤销等为由携款逃跑卷钱走人,使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
陷阱二:以免费赠送诱导消费者办卡,在办卡之前经营者将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说得天花乱坠,一旦办好卡,消费者得到的却是另一种待遇。
陷阱三:以让利的方式向消费者推销办卡,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经营者趁机向消费者推销一些质价不符的产品,巧立名目收取各种额外费用。
陷阱四:以甜言蜜语诱骗消费者购买消费卡,但消费者持卡消费的金额比现金付款方式还要高,消费者并没有得到实惠。
陷阱五:以连锁店的形式推销消费卡,消费者在其不同分店持卡消费时却另外加收费用。
陷阱六:以第一次感受价来吸引消费者购买消费卡,消费者在持卡消费后,价格与第一次感受价相差极大。
消协人士提醒,在办理消费卡前,要详细了解卡上的服务项目;办理消费卡最好签订书面协议,一旦商家卷钱走人,消费者应尽快向公安部门报案。